#男子称假离婚1月前妻带异性住婚房 【男子称遭假离婚陷阱诉重分财产被驳,法院:法律上无“假离婚”概念】 成都男子刘某在《离婚协议书》上签字,将名下房产、车辆全部划归妻子,并承担了30多万元的债务。然而,办理离婚登记后,刘某认为自己遭遇了“假离婚”陷阱,遂将前妻徐某某诉至法院,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重新分割财产。近日,这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在邛崃法院审理终结。 刘某与徐某某2022年5月结婚,同年9月育有一女。刘某诉称,2025年9月中旬,徐某某以“做生意有风险”“避险保全财产”“离婚不离家”等说辞劝说他办理“假离婚”。二人签署了《离婚协议书》并办理了离婚登记,约定房屋及轿车归女方所有;32.9万元银行贷款由女方偿还,但因该贷款实际用于刘某的汽车生意,刘某需一次性支付徐某某32.9万元;3岁的女儿由女方徐某某抚养,男方刘某不承担抚养费。刘某称,离婚后二人仍同居,且未对外公布。仅过一个月,徐某某带另一男子入住婚房。刘某认为自己掉入“假离婚”陷阱,起诉要求撤销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的约定,并对房屋、车辆及债务重新平分。法官表示,法律不认可“假离婚”,我国法律并无“假离婚”的法律概念。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协议在财产、债务及抚养费的分担上并不存在明显利益失衡,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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