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網店惡意下單23萬僅退款打壓同行 【網店遭同行下單4000雙鞋僅退款,法院:構成不正當競爭,判賠5000元】 近日,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網絡店鋪遭同行惡意下單、退單的不正當競爭案件。原告A公司於2022年8月在某線上購物平臺開設一家鞋服官方旗艦店,主營服裝、鞋帽等商品零售批發。 王某系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該公司於2023年12月在同一線上購物平臺開設一家女鞋官方旗艦店,主營鞋類商品銷售。2023年11月30日起,王某利用2個網絡平臺購物賬號,以公司需要大批量採購或自身消費為由,下單後催促A公司發貨,經幾小時未見發貨後又催促發貨,待A公司客服回覆發貨安排後,王某以未發貨或其他理由申請退款。隨後,王某向A公司客服表示不會再在其店鋪購買,但次日仍繼續下單,後又以地址異常、計劃有變等原因申請退款並重新下單。經統計,王某利用上述兩個賬號,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2日期間共計下單32筆,交易數量共計4000餘雙,交易金額共計23萬餘元,上述訂單均作了“僅退款”退單處理。A公司訴至法院。長寧區法院認定被告惡意下訂單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,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000元。該案現已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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