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當事人回應在酒店親密時被開窗】 一對情侶入住酒店,親密時刻遭遇維修工開窗驚擾。男住客認為,窗戶被打開,隱私被侵犯。酒店方則認為,酒店窗戶只能打開15度角,觀察不到房間內的情形,不算侵犯隱私。 雙方各執己見,那麼誰有理呢?10月27日,當事住客錢先生狀告南京驛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違約、侵犯隱私一案,在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東山人民法庭開庭審理。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,庭審現場沒有宣判,現場調解無果。 “從3月事發到今天開庭,我的訴求一直沒有變,就是要酒店進行正式的書面道歉,以及合理的賠償。”當天上午庭審結束後,錢先生表示自己立場不變、訴求不變。錢先生告訴記者,2026年3月14日,他和對象入住桔子酒店(南京南站南廣場站前中心店)。“3月15日早上8點多,我和對象正親密時,聽到外面有電鑽的聲音,立馬喝止了對方,但對方沒停下,而是繼續開窗。我又繼續喝止他,並打電話給前臺,前臺給施工人員打了電話,他才離開。”錢先生稱,酒店維修人員突然從外面打開了房間窗戶,事前也沒有通知,而且是在他再三喝止下才停止施工的,存在故意侵犯隱私的嫌疑。事發後,錢先生向桔子酒店所在的華住集團、南京12345等投訴。桔子酒店相關工作人員也積極與錢先生協商處理,但是沒能達成一致,最終協調未果。 2026年3月25日,現代快報對上述事件進行了報道,《情侶住酒店正親密時被員工開窗,當事人發帖稱決定起訴》相關報道發佈後,引發網友關注。事後,錢先生以合同違約、侵犯隱私為由,將當事桔子酒店的管理方南京驛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。10月27日,該案開庭審理。作為錢先生的代理律師,上海市海華永泰(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)律師事務所孟小龍當天出庭。孟小龍告訴現代快報記者,庭審現場,對方表示願意賠償,但是正式書面道歉做不到。孟小龍認為:“酒店維修人員打開窗戶是事實,住客錢先生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,隱私安全被侵犯也是事實,酒店已經構成合同違約行為,理應道歉。”對此,南京驛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師表示,當時酒店安排維修工對房間窗戶鬆動的鉸鏈進行更換、加固,當時酒店窗戶只能開15度角,且頂多看到電視機背景牆,觀察不到房間內的情況,不存在侵犯隱私一說。而且,當時事發後,酒店方已經向錢先生進行了道歉,態度誠懇。 對於酒店方的說法,錢先生並不認可。他稱,維修工修錯了房間的窗戶,這個當時酒店工作人員是承認的,且事發後,他嘗試打開窗戶,發現窗戶是可以完全打開的,並非只能打開15度角。酒店此前的道歉信是員工手寫的,兩個人的簽名看著像同一個人寫的,態度不誠懇,錢先生仍堅持酒店出具正式的書面蓋章道歉。南京驛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師表示,不再道歉,可以合理賠償1000元。錢先生堅持要求酒店進行正式的書面蓋章道歉。現場調解無果,現代快報將繼續關注此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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