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7日,據媒體報道,廣受關注的訓狗師潘宏“虐狗”糾紛事件迎來終審判決。濟南市中院判令:潘宏在其抖音賬號置頂發表對“小寶”主人的道歉,賠償各項費用11119元。 目前,潘宏的賬號矩陣已恢復更新。李女士稱,已收到潘宏的賠償,但未看到潘宏履行判決進行公開道歉。 此前,李女士飼養的薩摩耶“小寶”因出現情緒異常、咬人情況,被送往潘宏的訓狗基地。潘宏多次發佈訓狗視頻,“小寶”與另外的“艾特”“神舟”等幾條犬成了網紅犬。兩個月後,“小寶”在基地內被大型犬咬死,網紅犬“艾特”“神舟”也相繼死亡,系列事件讓潘宏陷入“虐狗”的輿論風波。 李女士稱,潘宏在粉絲群發佈語音講述“小寶”死亡經過時,因傳播部分言論,導致李女士遭到網友的持續謾罵、侮辱。2025年2月27日,李女士針對所遭受的網暴訴訟維權,要求潘宏在公開平臺賠禮道歉,賠償精神損失費119元,賠償律師費、差旅費共計11000元。一審法院認為,相關視頻內容是潘宏製作、發佈,潘宏本人當庭承認視頻中人是其本人,可確認“潘宏愛玩狗”賬號與潘宏關聯;相關微信聊天記錄,語音內容與潘宏視頻講述的內容吻合,潘宏本人未提交相反證據,法院對聊天記錄給予確認。一審法院確認潘宏侵犯李女士名譽權,判令潘宏在抖音賬號置頂發表道歉,支付精神損失撫慰金119元,但律師費、差旅費的訴求於法無依,不予支持。 對此,李女士提起上訴。2026年8月17日,二審法院審理後作出終審判決。 二審法院認為,潘宏的侮辱性言論引發了眾多負面評論和網絡暴力,侵犯李女士的名譽權。李女士的律師費、差旅費實際產生,並且是因本案的維權產生,法院應給予支持。法院判令,維持置頂道歉、賠償119元精神撫慰金的判決,並要求潘宏10日內賠償李女士律師費、差旅費共計11000元。 #潘虹 #訓狗 #吃瓜 #熱搜 #新聞 #終審判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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