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中文社10月15日報道,此前,福州省公安調查機關已作出決定,對原和平省梁山縣長山鄉兩名前幹部已在執行公務時濫用職權罪,立案起訴,並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措施。被處理人員包括白志點,原長山鄉人民委員會主席,任期2011~2021年,以及黃夢勇。原土地建設公職人員,據初步調查結果,在工作中,白志典和黃夢勇故意超越被授予權限,擅自對長山鄉轄區內屬於公共資產的辦公室,進行土地和工作場所轉讓交易,不符合法律規定。具體是2013年至2018年期間,兩名嫌疑人擅自出售屬於公共工程機關單位辦公場所的,總面積1116.2㎡土地,包括縣稅務局辦公場所、幼兒園、鄉衛生站,賣給周邊4戶居民,總金額5億4586萬越南盾。兩名嫌疑人沒有將上述款項上繳國家財政,而是留在賬外管理,並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,擅自用於內部開支。這種違規轉讓,直接使私戶買的居民遭受全部超過5.45億越南盾損失,因為他們購買的面積按規定屬於必須收回範圍。目前公安機關正在繼續完善卷宗並擴大調查,已制定徹底處理該案方案。 越中社『但願世事安穩,眾生少受苦難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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